《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国家要求。力争钢铁、水泥行业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煤电、煤化工、钢铁、石油化工等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巩固钢铁、焦化、煤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成效。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在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减污降碳行动。
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工艺技术设备绿色创新。积极推进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钢铁、焦化、水泥等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建设煤炭、钢铁、电力、焦化等大型工矿企业和重要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加快有色金属行业企业提升改造,加强钢铁、硫酸、磷肥等行业废水总铊治理。到2025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以焦化、农药、化工、钢铁等行业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
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支持钢铁、石油开采、铝材加工等产业集中区域,建设除尘灰、油泥油脚、铝灰渣和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开展钢铁、焦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动排污许可监管、监测、监察联动。
落实废钢铁加工企业增值税退税优惠,对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非电利用依规实行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政策。
《规划》指出,“十三五”以来,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管控,煤炭消费占比由82%下降到74.4%,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7%,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累计下降25%以上。但全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全省煤炭消费量位居全国第4,能源消费强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公路运输占货运总量比重高于全国13.4个百分点,重点城市“化工围城”“城中有钢”“煤电围城”问题亟待解决。
《规划》提出,要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约束,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控制燃煤发电装机规模,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加强农村散煤复燃管控,强化散煤治理监督体系建设。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到2025年,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港绿色运输方式占比达到80%以上。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城市裸露地面、粉料类物料堆放及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等干散货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