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一些地区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
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
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突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制定实施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动。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完善和推动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时修订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
坚持全国“一盘棋”,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对违规批建、接收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严格标准规范
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
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学制药等安全生产标准,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完善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
提高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计、制造和维护标准。
加快制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鼓励先进化工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化工园区近1000个,涉及数万家化工企业,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缺乏系统性的规范指引,部分化工园区缺乏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项目准入把关不严,园区内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区域风险叠加的问题突出,发生多米诺效应的风险客观存在。
通过这次全面的整治,更有利于统一管理。